根据《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奖励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激励广大研究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推动一流研究生培养,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彭彬
副主任委员:张永卓 田北海
委员:彭彬、张永卓、田北海、张翠娥、万志前、余霞、朱雪萍、桂恒俊及研究生代表2名。
二、参评范围
文法学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但不含已毕业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信念执着,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诚信;
3.科研创新能力强,已产出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4.以第一作者在CSSCI、CSCD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论文署名单位为华中农业大学;会议收录论文不计入评选范围。
(二)优先条件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指定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CSCD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三)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科研成果核定标准及计算起止时间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且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视作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因人才培养与科研需要并征得导师书面同意,研究生与导师同一课题组的其它教师联合进行科研活动,论文第一作者为课题组其它教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的,研究生也可视作第一作者;
2.发表论文权威期刊以华中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与晋升认定期刊目录的期刊及要求为准;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见刊为准,包括在线公开发表(具有doi号),同一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但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的同学再次申请时,其成果必须是自上次评选时间之后获得的成果;
5.科研成果统计起止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名额及奖励额度
1.学校依据学院在籍研究生规模确定名额,本年度分配我院硕士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名额为6名。
2.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奖金标准为10000元/人。
3.受奖励研究生申报本奖励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可继续用于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申报。
六、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4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报表》,导师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学院。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作为申报附件,包括:已发表的学术成果清单、摘要。学术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复印件(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不超过五篇);发明或实用专利证书复印件;科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选取最能反映科研实力的,不超过五件);出版著作封面、扉页、出版信息、书稿目录复印件等。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4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要严谨务实,必须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评审资格,材料一经提交学院不能更改或撤换。
2.资格审查。学院将申报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民主监督。
3.学院评审。4月18日 8:30,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申报候选人现场PPT汇报、答辩8分钟,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确定拟资助人选。
4.学院公示。4月21日—4月25日,学院对推荐获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金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5.上报学校。学院向学校上报2018年度文法学院推荐获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候选人名单。最终获奖名单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名单为准,并予以公布。
七、申诉程序
对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八、证明材料说明
1.发表文章期刊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
2.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如有参与校、院、系学术活动、公益活动或其他大型活动的图片及说明等辅助材料(打印在一般复印纸上即可);
4.PPT主要内容说明:2017年参与的课题或相关项目情况(注明项目名称、级别、时间及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任务,不用过多介绍项目细节);发表文章(已刊出)、竞赛获奖、参加校院各类学术活动、公益活动和在党支部、研会、班级等机构任职履职情况。
九、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