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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方案

来源: 时间:2023-09-19 点击数:

文法学院202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方案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制订政策、实施监督和审核。名单如下:

长:田北海 瞿明勇

副组长:孙站成 李祖佩 周治瑜

员:王德强 阙祥才 熊景维 万志前 聂祎 夏 琳

书:苏雪纷 朱雪萍 艾俊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成立专家审核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双向选择、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原则。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35%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以内。

四、推荐排序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依据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内进行排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GPA相同,则依据学分加权平均分在专业内进行排名;若学分加权平均分专业内排名仍然相同,则依据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内进行排名;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仍然相同,则根据优先条件确定最终排名。

专业排名相同情况下的优先条件包括

1. 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学术论文者;

2. 以主力成员身份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者;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以上荣誉者;

以上3点由专家审核组判定,并组织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名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进行公开公示。

4.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是否在上述重大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须经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是否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五、推免流程

1.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yjs.hzau.edu.cn/info/1205/3798.htm)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20239201700,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接收人:苏雪纷。

2.拟推荐名单确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根据本方案,审核申报资格,全面考察学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

3.填报志愿

推免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可报考次数、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当年说明为准)。

六、名单公示

学院于921日开始公示推免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同学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其他同学按排序依次替补。

最终推免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七、管理与监督

推免工作全程接收校内外监督,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报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含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对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不真实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监督电话:027-87286317

监督邮箱:zcsun@mail.hzau.edu.cn

八、附则

(一)推免指标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我院学生经申请获得推免资格后,因主观原因,违反推免申请诚信承诺的,记入学生相应档案。

(二)“3+2”社会工作专业本硕贯通遴选工作依照《文法学院社会工作“3+2”本硕贯通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本方案由文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文法学院各系部2024年研究生推免生推荐指标分配。


文法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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