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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启林教授客座我校 畅谈房地产若干思考

来源: 时间:2009-05-27 点击数:

5月26日下午,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符启林教授应文法学院法学系邀请客座我校,于人文楼模拟法庭为华农学子讲述“中国房地产若干问题思考”。

法学系系主任李长健教授首先对符启林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作为我国经济法学专业第一届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符启林教授在房地产法、证劵法等研究领域都有很高的成就。本次为华农学子带来的关于“中国房地产若干问题思考”的讲座主要围绕着我国房地产立法现状的三个方面讲解。

首先,符教授谈到了我国房地产立法问题的严峻性。“立法不协调是我国当前房地产立法形势严峻的突出表现”,既面临土地资源稀缺、城市化进程加快,又要推进中国法制进程的双重考验使得立法脱节现象严重。符教授尤其谈到了面对这双重考验应该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机构改革应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的解决措施。

随后,符教授指出我国目前房地产立法临散混乱的现象,“多方管理立法”,“位阶低”,法律难以适用的问题一直层出不穷,“如何将物权法、民事法律和行政法综合运用于其中,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方面”。他以房地产农村城市的区别惯例为例,道出了法律的实行存在的某些不合理性并指出此类问题急待解决。

最后,符教授谈到了我国房地产立法的空白点以及立法的不科学性问题,如“习惯用政策而非法律惯例看社会现象”,尤其指出在房屋拆迁问题上各地条例不一。“国家征收制度的不科学造成对百姓人权的损害是极其严重的,这一系列的不合理更加说明我国在房地产立法方面的道路任重道远。”

在符教授的讲解过程中,多次提到“可耕地土地扭转地表权,小产权产房”等现实热点问题,引发在座学生的思考。

值得一提的是,在讲座结束后的互动环节中,现场学生学生围绕“物业税、农村土地、暴力拆迁”等问题向符教提出自已的疑惑,符教授为此一一做出详尽的解答并发表了自已的见解。

符启林教授:我国经济法学专业第一届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经济法系副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房地产法、证券法。

主要学术著作:《房地产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国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金融法理论与实务》(6卷本)、《经济法概论》、《涉外经济法》、《律师常用文书范本》等。

文字记者: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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