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党委及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2、组织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加强师德建设,组织教职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做好“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会先进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权利。加大校务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各种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协调与管理。协助校行政调解教职工中的各种矛盾。
5、根据工会章程,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能。指导、支持二级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
6、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和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等活动。
7、组织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精神。
8、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关心群众生活,开展慰问和捐赠活动、帮扶困难职工,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9、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对女教职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女教职工处理好恋爱、婚姻和家庭等问题。积极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教职工的妇检和计划生育工作。
10、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积极发展新会员。
11、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12、做好工会日常管理工作。
13、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