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工会法》的基本要求,切实履行《华中农业大学工会职责》,结合文法学院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日常工作组织管理制度,请各位工会委员严格遵守。
一、关于组织建设
1、依照《工会法》的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工会知识学习,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依法代表和维护文法学院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群众的呼声,积极配合校、院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真诚、有效地为全院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服好务。
2、严格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华中农业大学工会职责》的要求,在院党委、校工会领导下,在院行政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日常活动。
3、院工会工作为院中心工作服务。
二、关于日常工作
1、院工会委员会5位成员,务必依照基本分工,自觉履行职责,紧密团结,密切配合,努力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
⑴、积极配合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院党、政组织的大型活动;开展各项有益于广大教职工身心康的文娱、公益活动(如各项文体活动、送温暖活动、捐助活动)等。
⑵、积极组建各种兴趣小组,开展符合学院教职工实际要求的各项文体活动,如球类比赛、棋牌比赛等,在丰富学院教职工业余生活的同时,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⑶、在院行政的支持下,作好离退休职工的慰问和关心工作。
⑷、作好学院教职工的日常关怀、慰问和补助等各项工作。
⑸、做好院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工会委员会成员应相互沟通,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会工作的同时,做好工会宣传工作。
三、关于经费使用
⑴、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程序,经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特殊情况报请学院党委审批,发票由经办人、福利委员签字,学院办公室到学校计财处报销。
⑵、工会主席负责工会经费管理,对工会经费使用负责。
⑶、大项开支,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支持解决。
四、关于奖励办法
1、校运会奖励:参加项目50元/项,比赛获奖40元/分。集体项目计分办法(总分*2)/人数。
2、文娱活动奖励:参照校运会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3、特殊情况的奖励:
⑴、在校级以上竞赛活动中,为我院争光彩争荣誉的,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⑵、在全院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奖励标准。
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也可参照校运会奖励标准,适当奖励。
以上日常工作制度自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党政领导批准之日起执行。
文法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