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7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黎江虹教授做客狮子山法治讲坛,于第四教学楼C205作了题为“央地财政收支划分制度初探——以农业事权划分为例”的讲座。文法学院万志前副教授、段宏磊老师及法学系学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黎江虹介绍了央地财税关系的背景。她认为,央地关系政治话语过浓,央地关系之间的财政关系依赖“强制、谈判和互惠”以维护平衡和稳定。如此会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中央地方之间的协调机制效率低下以及地方政府负债严重等问题。由此得出“法理型”治理模式是必然选择。黎江虹通过“要不要分权”以及“如何分权”这两个现实问题说明分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黎江虹称:“分权的意识形态去魅,分权并不一定走三权分立,分权一定没有问题。”黎江虹从中央向地方政府分权与政府向民间社会分权两个维度阐明如何分权,并强调分权需要调动地方积极性。
之后,黎江虹从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演变过程出发,采取法教义学理论解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从而描述了央地收支划分原则的嬗变,进一步提出农业事权划分的几点建议,她认为,“首先,改革趋势不能变,必须坚持减少共同事权的划分,尽量各负其责;其次,明确农业各部门的职权;最后,对农业事权最好做类型化研究”。
最后,黎江虹与现场师生就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学术探讨。
【背景资料】
黎江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为经济法、财税法和公司法。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湖北省法制办GPA首席法律专家、武汉市人大司法监督专家、湖北省国资委专家组成员等。出版专著《中国纳税人权利研究》,曾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税务研究》、《法制日报(理论版)》、韩国《法学研究》、台湾《月旦财经法律杂志》等海外刊物上发表40余篇文章。2012年获得“湖北省十大青年法学家”称号,2017年就任湖北省人民政府首届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