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现将学院第16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各支部应在2021年6月20日前召开专题学习研讨,各教工支部应主动邀请联系本支部的院党委委员和学校的联系领导参加学习交流研讨。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重要回信精神;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3.学习《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
4.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
6.研究落实《“党建质量提升源头工程”实施方案》(校党发〔2021〕23号),教工党支部确定“红色导师”人选,做好与入党积极分子对接工作,重点推动“红色导师”制度落实落地。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各支部要统筹协调,合理做好学习安排,不断加强支部间、党员间的学习交流,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学习内容。
2.坚持学做结合。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鼓励教师党员担任“红色导师”等方式,切实提高学习教育实效。
3.落实相关活动记录。各支部及党员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中规范做好相应工作、学习记录,支部委员要将本支部“红色导师”名单和党员典型学习发言于6月20日10点前发送至1793554457@qq.com。
附件:
1.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回信
2.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3.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
4.《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
6.关于印发《“党建质量提升源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21〕23号)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