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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来源: 时间:2020-08-03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2019年底,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并印发了《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党发〔201979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各学院需在学校办法框架内,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办法》坚持实践性、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原则,坚持学校宏观指导、学院自主实施的改革方向,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积极推进学校本科生评价体系综合改革,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创新力和全球胜任力的时代新人。《办法》按照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设计测评体系;贯彻去功利化思路,规范学生奖励加分;赋予学院更大自主权;体育素质测评贯穿全学制;鼓励团队合作。

收到通知后,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在学校《办法》的框架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参考了以往相关资料进行了细化;与此同时,调研了兄弟学院的相关办法,于35日完成起草工作,形成了《文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又面向行政管理干部、班主任、学生骨干、普通同学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对相关意见建议予以采纳,至此形成了《文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提交审议稿),交学院办公会审议。2020年5月,学院办公会讨论通过《文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0年7月,本科生院审核通过《文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现将《文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发布。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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