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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文法学院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3-31 点击数:

院属有关单位:

为了组织学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指导意见》的通知(校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文法学院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建立有利于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良性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田北海 瞿明勇

副组长:王德强

成 员:钟涨宝 李祖佩 孙站成 周治瑜

秘 书:朱晓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方案,领导工作方案实施。

2.校自主创新课题指南、立项建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结果审批。

3.校自主创新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三、领导小组主要工作内容与程序

1.制定、发布校自主创新基金立项工作方案。

2.征集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选题指南。

3.发布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报通知与课题指南。

4.受理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委托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通讯评审。

5.委托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会议评审。

6.审批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拟立项课题。

7.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和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审核拟立项课题。

8.院、校公示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拟立项课题。

9.发布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公告与通知。

10.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计划任务书并监督其按要求执行。

11.委托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

12.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进度。

13.委托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结题验收。

四、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进度安排

1. 1-2月,征集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选题指南。

2. 3-4月,发布学院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方案、申报通知与课题指南。

3. 4-5月,完成学院校自主创新基金年度项目评审、立项。

4. 6月份进行项目经费执行进度首次检查和提醒。

5. 8月份进行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二次检查与提醒。

6. 11月中下旬进行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年终检查与提醒。

    7. 12月底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和上一年度项目结项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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