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等精神,做到精准引才,建设卓越人才队伍,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优化专任教师引进工作流程的通知》(人事【2019】16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文法学院专任教师引进工作流程。
1. 初审
人事秘书根据招聘计划资格条件,将符合条件的简历送院长、书记、学科(系部)负责人和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初审。
2. 学院通讯评审
院长或院长指定1名召集人,确定不少于5位通讯评审评委进行通讯评审,2/3及以上评委同意引进并初步明确引进层次。
3. 学科(系部)评议
学科(系部)负责人组织研讨,明确学科引进该申请人的必要性、与现有团队成员布局分工、教学科研方面的帮扶导师,以及学科提供的发展条件。形成书面意见并经学院初步认可后,邀请申请人来校参加考核。
4.学院考核
(1)教学能力考核
教学副院长牵头负责,成立以教学副院长、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系(部)负责人、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教学能力考核委员会。试讲时间30分钟,并邀请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参加。
(2)学术能力考核
院长牵头负责,组织学术能力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60分钟,其中介绍自己的代表性成果及未来工作计划40分钟,评委提问20分钟。
(3)面谈考核
院长牵头负责,确定不少于5名的党政领导、高级职称教师与申请人一对一面谈,全面考察申请人的事业心、人文修养等综合素质。专家面谈考核的评委与学术能力考核的评委重复率一般不超过50%。引进正高职称教师应安排学院联系校领导与候选人面谈交流。
其他考核环节合格但教学能力鉴定结论为“一般,经培训可胜任”的申请人:若拟以讲师引进,前半年试用期先进行培训和教学环节锻炼,再由教学能力考核委员会再次组织考核,鉴定结论为“优秀”的则予以聘任,否则不予以聘任;若以高级职称引进,首聘期岗位一般先给予研究员系列职称,后期通过培训和一定周期教学环节锻炼后,由教学能力考核委员会再次组织考核,鉴定结论为“优秀”的,经学科评议组审核同意,可转为相应的教授、副教授岗位。
5.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考察
由党委书记牵头负责,成立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人事秘书等组成的考察小组,通过研判专家推荐信、联系原单位关联人员、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与申请人本人面谈等考察形式,对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历史情况、在原单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教师的依据之一。
6.集体研究
党政联席会议应集体研究人才引进事宜,会上首先由各考核小组负责人分别通报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学术能力考核结果、面谈考核意见、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考察意见,经充分讨论,明确是否同意引进、引进层次、未来工作安排、拟加入(组建)团队以及支持措施等,形成会议纪要。引进高级职称教师,在党政联席会议前还应经过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集体研究,明确引进层次,是否给予研究生招生资格等。
7. 部门审批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审批。拟引进正高职称人才还需经过学校层面通讯评审(可与学院通讯评审同时进行)。
8. 学校审批与公示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录用公示。
9.体检与心理测试
体检在华中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0.商订聘用合同
学院与候选人商定聘期内岗位工作任务与目标,签订聘用合同。岗位工作任务与目标应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未来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需要。学院、学科、平台、团队负责人等相关各方均应参加岗位工作任务与目标协商,进一步明晰其需要的相关平台支持、学科支持、进入现有教学和科研团队等情况,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11.保密和回避原则
招聘全过程应严格遵循代表性、高评低、回避制的原则。评委应全面、客观、真实地对候选人教书育人、学术创新及其他方面素养进行评价,避免简单敷衍评价。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12.其他事项
(1)为保证评价结果科学性和标准连续性,各委员会应实行聘期制,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委员会成员应熟悉学科,公道正派,是相应考核领域的优秀代表。
(2)教学为主型岗位候选人来校考核环节以教学能力考察为主,突出考察候选人是否热爱教学工作,有无突出的教书育人能力和素养,有无成为教学名师的潜力。教学科研型岗位候选人要兼顾教书育人和学术创新能力的综合考察,要把教学能力的基本要求作为是否引进的基本标准。
附:专任教师引进工作流程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