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时严峻的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时度势,作出了修订《信访条例》的重大决策。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标志着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至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已实施十周年整。
十年来,威远县贯彻实施新的《信访条例》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何进展?2015年7月23日,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赴四川省威远县暑期社会实践团针对有关问题对威远县信访局的缪局长、官局长、郭主任等六人进行了面对面访谈。
这次访谈中,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访问,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信访工作以及《信访条例》在基层实践中的运行情况。缪局长主要向我们介绍了威远信访工作的特点说道,首先,法律未授权,信访部门责任大,权力小;其次,信访人要求依法解决诉求,但是不按规定依法逐级反映问题,“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再者,有权处理问题的职能机关敷衍、推诿,信访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位;最后,信访人法治意识相对淡薄。
作为一个信访工作者,官局长说她十分赞成信访立法,通过法律不仅可以约束信访人的部分权利,也可以更好的约束信访行为。同时,负责12345信访热线的郭主任向我们讲解了信访热线的流程:老百姓通过拨打电话或者在网络上向市政府提出自己的诉求——市政府工作人员按照区域划分转交给地方政府——限期七个工作日办理——地方信访局回复给信访人。”信访热线的运行既有优点也有弊端,优点在于节省上访资源,贯彻了“绿色信访”“阳光信访”的理念,更适用于地方,弊端在于有些偏远地区的老百姓说话带有口音,有的方言接听的工作人员可能听不懂,导致转达给地方的时候信息有误。”此外,他还说到 当地信访工作人员,要打电话核实,这也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在这次访谈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了信访工作人员的难处,知道了解决群众问题的复杂性,也明白了《信访条例》在基层实践中运行还需要我们不断去完善,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信访一直在路上。
文字记者:欧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