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 谭蓓珺 张雪吟)7月9日,我校文法学院赴湖北省建始县暑期社会实践团已于花坪乡,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现状”为主题开展了四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本次实践活动旨在了解建始县花坪乡的新农合制度的实施现状,发现该制度存在问题,并对此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实践团成员主要通过文献调查、问卷调查、个人访谈、咨询政府和相关单位等多种调查方法完成社会实践。在咨询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过程中,团队成员了解到不少与前期文献调查中有所出入之处。
据花坪镇镇政府合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参与新农合患者在进行报销时只需在医院提交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始住院发票、诊断说明书等材料即可。除住院患者可以报销外,各类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0多种门诊慢性疾病在就诊时所产生的门诊费用也列入报销范围。参合患者进行补偿时实行按段进行补偿,在不同级别的医疗点进行治疗所补偿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如患者在县人民医院的治疗费用分别以600以内、600-1500元、1500-10000元、10000元以上划为四段,按照0、60%、70%、80%进行补偿。小西湖村的一位居民的住院费用为21443.21元,纳入补偿的金额为21286.67元,高达99.2%。补偿后,患者自负金额仅有5924.21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校文法学院赴湖北省建始县暑期社会实践团将继续秉持“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的态度,继续完成社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