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助学方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校发【2015】162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非新生年级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资助目的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
二 、享受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2017-2019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努力,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并支持学校、学院和班级开展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本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2019—2020学年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6.积极缴纳学费,无恶意欠费等现象;
三、助学金资助金额标准和形式
资助金额共分三个等级: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200元/生/年
四、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1.自学院候选人名单公示之日起,违法违纪受到法律处理或学校处分者;
2. 学习主观不努力,发生学籍异动者;
3.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或弄虚作假者;
4.自学院候选人名单公示之日起,本学年度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行为者;
5.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生活费者;
6.恶意不缴纳本校学费并修双学位者。
五、实施方案
1.实施原则
(1)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避免暗箱操作、主观武断等不公平现象,切实保障困难学生的权益。
(2)国家助学金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企业助学金同时申请,但学生同一学年度内原则上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2.实施步骤
(1)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班级提交申请材料,附件一、二、六。(国家助学金等级公示后再通知到学工系统填写申请)
(2)民主评议
各班级在2020年10月8日-10月12日进行评议,先召开班级主题会议(班主任、辅导员至少有1人参加),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投票并提出班级投票评议名单(不分助学金等级)(附件三);然后召开班委会主题会议,在讨论后按助学金等级提出班委会建议名单(若班委会成员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则由班级推举出其他学生参与班委会评选会议),并按助学金等级打分(附件四);班主任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按助学金等级单独提出建议名单,并按助学金等级打分(附件五)。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班级人数少于标准班人数)名额大致分布如下(原则上不突破控制人数和等级控制数):三个等级人数比例控制在1:3:1,原则上每班不允许超过5人。
年级 |
2017级 |
2018级 |
2019级 |
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班级控制人数 |
1人 |
3人 |
1人 |
1人 |
3人 |
1人 |
1人 |
3人 |
1人 |
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名额大致分布如下(原则上不突破控制人数和等级控制数):三个等级人数比例可以为1:5:1或2:3:2,可根据各班评议最终结果决定,原则上每班不允许超过7人。
年级 |
2017级 |
2018级 |
2019级 |
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班级控制人数 |
1人 |
5人 |
1人 |
1人 |
5人 |
1人 |
1人 |
5人 |
1人 |
各班级在2020年10月12日20:00之前将班级投票评议名单(不分助学金等级)(附件三)、班委会建议名单(按助学金等级)(附件四)以及附件一、二、五、六交至文法经资办杨伊凡(15891217508 荟13-468 1306687135@qq.com)。
3.学院初审和公示
学院对班级上交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学院初审时间:10月14日
学院初审公示时间:10月15日
4.学院评选和公示
评选过程中以量化指标为依据,综合考虑班级投票结果(占40%)、班主任意见(占20%)、班委会意见(占20%)和辅导员意见(占20%)等指标,不同指标赋予不同分值,以班为单位按申请人最后得分数排序,并确定名单。
学院评选时间: 10月16日----10月18日
学院评选公示时间: 10月18日----10月22日。
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实名据实向以下老师反映:
周治瑜:13720237361 87286317 zzy@mail.hzau.edu.cn
刘清华:15527615197 87282071 812074811@qq.com
陈 丽:15827313901 87282071 1981560241@qq.com
张 帆:15071356332 87282071 2044467730@qq.com
5.上报学校
将学院评选的公示名单上报学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结果。
6.候选人签订承诺书
附件一:文法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文法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班级投票评议名单
附件四:文法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班委会建议名单
附件五:文法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老师班主任建议名单
附件六:文法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承诺书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