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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法学院系(部)主任换届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2-19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系(部)主任换届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选拔任用管理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岗位职数

学院各系(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

四、岗位职责

(一)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的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系(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发挥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作用,培养系(部)青年科研人员,做好学术梯队的建设,负责落实本系(部)专业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社会服务等日常工作及其发展与建设;

3.组织修订本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成果申报、课程建设计划,配合学院做好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安排、教务运行、教学评估工作和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

4.组织制订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加强青年教师教育培养,配合学院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5.协助学院做好本系(部)师德师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做到信息上传下达。

6.组织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系(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协助和配合系(部)主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学习掌握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能够带领师生完成人才培养、科研等任务;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系(部)的实际相结合,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办实事,求实效;

(四)系(部)主任、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选任。

六、换届工作程序

1.发布换届通知。学院党委通过学院网站、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发布换届通知。

2.民主推荐。学院党委根据选任岗位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3.确定初步人选。学院党委会会议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研究产生初步人选。

4.听取意见。学院党委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初步人选名单,听取各方面意见。

5.确定考察人选。学院党委综合考虑岗位需要、民主推荐、听取意见等情况,确定各系(部)主任的考察人选。

6.学院考察。学院党委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对考察对象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7.讨论决定。学院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集体讨论作出任命决定。

8.学院党委任命。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正式任命。

七、管理与监督

(一)系(部)主任、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系(部)主任、副主任一届任期为4年,在同一任职岗位上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或10年。在任期内,可作个别调整,但本届任期不作改变。

(二)系(部)主任、副主任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

(三)系(部)主任、副主任任期内应保持稳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届任期。

1.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2.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

3.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

4.因受处分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的;

5.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四)学院系(部)主任换届是学院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全院教职工要本着对学院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和支持换届工作,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九个必须”组织原则和“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各种非组织活动,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换届工作期间,全程接受监督。联系人:孙老师;监督电话:027—87286317;电子邮箱:zcsun@mail.hzau.edu.cn.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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