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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院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换届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文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换届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瞿明勇

副组长:田北海钟涨宝

成员:王德强李祖佩孙站成周治瑜黄晓霞朱晓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程序

1.学院学术委员会由7人组成,统筹考虑学科(专业)的代表性。

2.各系(部)在全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民主推荐7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学院党政联席会依据各系(部)推荐名单确定候选人。

4.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核。

5.审核通过后,学院公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6.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7.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后,召集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二)时间安排

1.11月7-11日,确定换届方案,并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核。

2.11月12-17日,学院内公示换届方案,同时各系(部)在全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民主推荐7名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11月18-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依据各系(部)推荐名单确定候选人。

4.11月20日,报送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

5.11月21-30日,公示候选人名单。

6.12月1-10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师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实际到会投票人数的半数当选。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后,召集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并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推选条件

1.学术造诣高,治学严谨,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原则上为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2.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原则性强,关注学校事业发展并愿意承担学术委员会工作。

3.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5.在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四年)学术委员会工作。

、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

2.请从有利于学院、学科发展的角度确定委员推荐人选,保证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学术水平及代表性,注重保持不同学术组织之间的人员差异。

3.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要考虑各学科、专业人员比例以及年龄结构。

4.充分尊重委员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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