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 彬 钟涨宝
副组长:田北海 张永卓 马华力
组 员:彭 彬 钟涨宝 田北海 张永卓 马华力 万江红 张翠娥 余 霞 王德强
秘 书:朱雪萍
2.学科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本专业不少于五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遴选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学科首席专家任组长,全面负责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3.受理考生申诉人员
彭彬 027-87286889 pbin@mail.hzau.edu.cn
二、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符合我校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学术型)、社会工作(专业型)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的调剂考生。
2.复试形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外语水平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
3.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社会实践活动等。
(3)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统一安排,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执行。
三、复试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查
(1)第一志愿考生于2019年3月25日8:00—11:40、调剂志愿考生于2019年3月29日14:00-17:40到文法学院接待室(人文楼附楼A312)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
A、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示的全日制本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表论文或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若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不予复试及录取:
A、报名条件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B、提供虚假信息的;
C、资格审核材料不全的;
D、其它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考政策规定的情形。
2.复试时间安排
(1)专业笔试
考生类别 |
专业 |
复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第一志愿 |
社会学、社会保障 |
农村社会学 |
3月26日(周二) 14:00-15:30 |
三教A105 |
社会工作(学术型) |
农村社会工作 |
社会工作(专业型) |
农村社会工作 |
3月26日(周二) 19:30-21:00 |
三教A105 |
调剂志愿 |
社会学、社会保障 |
农村社会学 |
3月30日(周六) 19:30-21:00 |
四教A102 |
社会工作(学术型) |
农村社会工作 |
四教A102 |
社会工作(专业型) |
农村社会工作 |
3月30日(周六) 14:00-15:30 |
四教A102 |
各专业笔试参考书目:
1)农村社会学:《农村社会学》,钟涨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农村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钟涨宝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2)专业面试与英语面试
考生类别 |
专业 |
面试时间 |
专业面试地点 |
英语面试地点 |
第一志愿 |
社会工作 (专业型) |
3月26日 8:00-12:00 13:00-18:00 |
三教B202 |
三教B203 |
社会学、社会工作 (学术型) |
3月26日 19:00-21:45 |
三教B202 |
三教B203 |
社会保障 |
三教B202 |
三教B203 |
调剂志愿 |
社会学、社会工作 (学术型) |
3月30日 8:00-12:00 13:00-18:00 |
四教A103 |
四教A104 |
社会保障 |
四教A103 |
四教A104 |
社会工作(专业型) |
3月30日 19:00-21:45 |
四教A103 |
四教A104 |
(3)体检
时间:见学院网站体检通知
地点:校医院
要求:考生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报考学院、考生编号及“研究生”字样;验血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4)重要提示
以上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予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报到现场通知为准。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专业复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20% +专业笔试成绩*40% + 专业面试成绩*40%。其中,外语听说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由面试专家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现场独立评分。
2.录取成绩
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并换算为百分制构成,具体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调剂志愿考生录取成绩等于复试成绩,其初试成绩不纳入录取成绩计算范围。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
在录取指标范围内严格按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4.结果报送
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
5.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未尽事宜由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