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安排,学院成立2019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钟涨宝
成 员:钟涨宝 彭 彬 张永卓 马华力 田北海
吴 平 万江红 王德强 张 权
秘 书:向佳玲 桂恒俊
二、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双向选择、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原则。
三、推荐指标
2019年,文法学院共有40个推免推荐指标,各专业推免指标见表1:
表1 文法学院各专业2019年研究生推免生推荐指标分配明细表
专业 |
班级指标 |
规模指标 |
奖励指标 |
合计 |
法学 |
4 |
2 |
1(2015级法学专业2班因获评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划拨奖励指标1个) |
7 |
广告学 |
6 |
1 |
|
7 |
社会学 |
4 |
4 |
|
8 |
社会工作 |
6 |
6 |
|
12 |
视觉传达 |
6 |
0 |
|
6 |
合计 |
26 |
13 |
1 |
40 |
四、推荐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在前35%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
五、推荐排序
依据专业内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各专业推荐指标范围内确定拟推荐名单。若GPA相同,则依据学分加权平均分在专业内进行排名;若学分加权平均分专业内排名仍然相同,则依据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内进行排名;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仍然相同,则根据优先条件确定最终排名和拟推荐名单。
专业排名相同情况下的优先条件包括:
1.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2.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成绩优秀者;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以上荣誉者;
4.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是否在上述重大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须经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六、推免流程
1.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yjs.hzau.edu.cn/info/1014/1931.htm)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接收人:向佳玲。
2.确定推免名单
学院根据本办法在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心理素质、学术潜力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定。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
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填报志愿
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可报考次数、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当年说明为准),到“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未获得录取即失去推免机会。
七、名单公示
学院于9月18日-9月24日公示推免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同学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其他同学按排序依次替补。
八、管理与监督
推免工作全程接收校内外监督,欢迎广大推免生踊跃报名攻读我院研究生!
监督电话:027-87286889
监督邮箱:pbin@mail.hzau.edu.cn
九、附则
本方案由文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