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8年文法学院传播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根据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及本学科点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彭 彬

副组长:田北海  张永卓  马华力

组 员: 彭    田北海  张永卓  马华力 

张翠娥  余  霞  万志前  黄晓霞

秘 书: 朱雪萍

2.学科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本专业不少于五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首席专家任组长,全面负责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3.受理考生申诉人员

彭彬:027-87286889 pbin@mail.hzau.edu.cn

二、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符合我校传播学(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的考生。

(二)复试形式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本专业主要考察传播学理论相关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

2.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外语水平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科研活动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参与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2.外国语考察

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内容包括一般对话与基本专业观点的表达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进行考察。

2)心理健康状况考察。

3)课外、校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

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统一安排,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执行。

三、复试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查

1)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于2018329日上午830-1130到文法学院接待室(人文楼附楼A312)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

A、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示的全日制本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表论文或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若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不予复试及录取:

A、报名条件和调剂条件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B、提供虚假信息的;

C、资格审核材料不全的;

D、其它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考政策规定的情形。

2.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1)专业笔试

 

考生类别

复试科目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第一志愿/调剂志愿

传播学理论

32919:30-21:30

四教C401

参考书目:传播学理论:1)《传播学史》,罗杰斯著;(2)《现代广告学教程》,张金海主编。(3)《传媒经济学教程》,喻国明主编。

 

 

2)专业面试

 

考生类别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第一志愿

32916:00-16:30

四教C401

调剂志愿

32916:30-19:30

四教C401

3.体检

时间:见学院网站体检通知

地点:校医院

要求:考生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报考学院、考生编号及“研究生”字样;验血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特别提醒:《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反馈表》(报到时统一发放)请务必在体检完毕后,经校医院盖章,上交至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不交着视为没有参加体检。

4.重要提示

以上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予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报到现场通知为准。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20%+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

(二)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调剂志愿考生录取成绩等于复试成绩,其初试成绩不纳入录取成绩计算范围。

(三)拟录取名单

在录取指标范围内严格按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四)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它未尽事宜,由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文法学院广告与传播学系

2018326

 

Copyright © 2011-2020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华中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楼

邮编:430070

邮箱:wfxy@mail.hzau.edu.cn

  • 文法研究生

  • 青春文法

  • 武汉市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