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3〕156号
各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2〕21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精神,现将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一)名额分配(9月25日前)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办法》分配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二)学院评审
10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工作,并报送推荐人选名单。
(三)学校审定
10月26日,召开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10月24日前将学院评审工作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材料必须按评优先后顺序统一整理。相关表格结构不得自行更改。
(五)奖金发放
学校将奖学金发放至获奖学生银行卡。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建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和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二)修定细则,广泛宣传
学院评审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总结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修定好本院的实施细则,广泛宣传,让导师和研究生认识到设立和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充分了解学院的评选细则,切实做好评选的基础性工作。
(三)把握进度,慎重稳妥
各学院在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过程中,应按照时间进度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程序和环节不得遗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慎重稳妥地做好评选中的各项工作。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
2013年9月24日
联系电话:87281673;
附件电子材料发送至:jgk@mail.hzau.edu.cn。
举报电话:87282056(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校发【2013】156号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含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