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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来源: 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和相关推免文件精神,结合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与奖励政策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凡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

(二)推免生奖励政策

依据《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办法》,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学院在新生报到后,每人一次性奖励12000元(由学校研究生业务费、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及导师研究经费按1:1:1配套的原则列支)。

二、推免生招收专业与计划

(一)推免生招收专业

学院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生简章已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可供参考。

(二)各专业推免生接收计划

学位点名称

计划招收人数

经济法学

5

传播学

3

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学术型

12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17

农业硕士

5

合计

42

三、推免生招生考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考试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双向选择、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考试小组构成

各专业按一级学科成立招生考试小组。招生考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首席专家任组长,全面负责本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其中指定教师负责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指定秘书负责复试记录等工作。

(三)招生考试形式

推免生招生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招生考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参与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核。指定1-2名本专业英语语言能力较强的教师负责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2)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进行考察;

(3)考生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和兴趣特长的考察;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观念、协作精神。

(四)招生考试时间与地点

1.第一批面试

序号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1

社会学

2017年10月11日14:30

文法学院A301会议室

2017年10月11日8:30-10:00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人文楼附楼)A308室

2

社会工作(学硕)

3

社会保障

4

社会工作硕士(MSW)

5

农业硕士

2017年10月12日14:30

文法学院A301会议室

2017年10月12日8:30-10:00

6

经济法学

2017年10月12日15:00

文法学院A326会议室

2017年10月12日8:30-10:00

7

传播学

2017年10月10日10:00

文法学院A301会议室

2017年10月9日15:00-16:00

2.第二、三批面试

各专业根据第一批面试拟录取结果,确定是否组织第二、三批面试。若第一批面试结束后,推免生招生指标还有空余,各专业会组织第二、三批面试。第二、三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生考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面试之前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2.考生可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或拨打学院推免生招生考试电话(027-87286891),确认参加面试;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后,请考生及时查看面试通知并于48小时内予以确认。

3.面试报到时请随身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2)大学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4)各类获奖证书。

4.有关面试和拟录取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和文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推免生招生考试成绩与录取

(一)招生考试成绩

推免生招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80%。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严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收到通知起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文法学院将汇总接受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并于10月13日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

(三)录取

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五、推免生招生考试监督事项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申报攻读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考试工作全程公示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27-87286889

监督邮箱:pbin@mail.hzau.edu.cn

文法学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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