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和相关推免文件精神,结合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条件与奖励政策
(一)接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二)奖励政策
同等条件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优先享受甲等学业奖学金。
二、工作程序
(一)材料准备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院要求的考生,请准备如下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
2.个人自述材料(简历、自荐信等)及学院要求的其他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
3.本科阶段截至目前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或学院公示材料。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申请流程
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的相关通知。
(三)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对考生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并形成审核成绩,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资料进行复核。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参加复试。审核成绩为资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考核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五)拟录取名单上报
各学院根据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并公示,公示后统一上报。
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三、推免生招收专业与计划
(一)推免生招收专业
学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及推免生招生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可供参考。
(二)各专业推免生接收计划
学位点 | 合计 | 备注 |
法学 | 6 | 1、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学位点推免生实际接收指标在学院全日制学硕和全日制专硕内部统筹使用; 2、全日制专硕推免生可接收指标含社会工作“3+3”本研贯通专项指标。 |
社会学 | 15 |
社会保障 | 2 |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 17 |
农业硕士 | 10 |
法律硕士 | 13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15 |
合计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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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免生招生考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考试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双向选择、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考试小组构成
各学位点按一级学科成立招生复试小组。招生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首席专家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其中指定教师负责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指定秘书负责复试记录等工作。复试专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生考试形式
推免生招生考试,采取现场复试。具体考试安排见复试通知,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四)招生考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参与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进行考察;
(2)考生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和兴趣特长的考察;
(3)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观念、协作精神。
3.英语听说能力
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五)招生考试时间与地点
1.第一批复试
序号 | 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1 | 法学 |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直接进行填报,复试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位点确定,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
2 | 社会学 |
3 | 社会保障 |
4 | 社会工作硕士(MSW) |
5 | 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 |
6 | 法律(法学)硕士 |
7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2.第二、三批复试
各学位点根据第一批复试拟录取结果,确定是否组织第二、三批复试。若第一批复试结束后,推免生招生指标还有空余,各学位点会组织第二、三批复试。第二、三批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生考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复试之前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可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或拨打学院推免生招生考试电话(027-87286891),确认参加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后,请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予以确认。
3. 有关复试安排和拟录取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和文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推免生招生考试成绩与录取
(一)招生考试成绩
各学科要高度重视推免招收工作,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
推免生招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
严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请于收到通知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文法学院将汇总接受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考生待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及时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报考志愿。
学院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分别发送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超过时间未正式填报志愿或者逾期不确认待录取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复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录取,额满为止。
(三)公布拟录取名单
根据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和“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情况,确定2026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
(四)双向互选
拟录取的推免生根据个人学术志趣填报导师志愿,导师结合申请人综合评价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结果。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
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与当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六、推免生招生考试监督事项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申报攻读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考试工作全程公示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27-87286317
监督邮箱:zcsun@mail.hzau.edu.cn
文法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