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根据大类招生培养有关要求及学校关于开展2023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有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23级社会学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专业规模
2023级社会学大类现有在校本科生5个班,现有在校在籍学生154人。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计划社会学专业3个班,社会工作专业2个班,每班人数不少于25人,不高于35人。
二、分流原则
学生申报专业志愿,依据大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专业;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据学分加权平均分高低依次选择。所申报专业额满,则自动调剂至另一专业。
三、时间安排
1.专业公布。2024年11月 18 日前,公布可接受分流的专业及专业可接收学生的人数情况,并面向学生进行专业分流方案解读和专业答疑。
专业 |
宣讲会时间 |
宣讲会地点 |
社会学 |
2024年11月18日12:40 |
三教C205 |
社会工作 |
2024年11月19日12:40 |
三教C205 |
2.志愿填报。2024年11月 20 日—11月22日,学生在所学学科大类内选择专业并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填写《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
3.确定名单。2024年11月28日前,学院依据分流原则确定专业分流初步名单。
4.结果公示。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通过学院官网、公告栏等形式公示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三天,接受学生咨询、质疑。
5.确定上报。2024年12月10日前,确定专业分流名单,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核备案。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北海 瞿明勇
副 组 长:孙站成 周治瑜
成 员:万江红 张翠娥 李祖佩 阙祥才 范成杰 袁 泉 钟 华 张 陆
秘 书:苏雪纷 陈江珊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7—87281710;联系人: 苏老师。
专业分流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27—87286317;联系人:孙老师。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