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推免复试的几点说明: 1.预推免复试等同于推免复试第一批,没参加预推免报名的考生,仍可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填报,并参加后续复试; 2.复试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复试分数大于等于60分的为复试合格,小于60分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3.参加预推免复试通过的考生,需要在研招网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考,学院在推免招生指标范围内,按照报考名单的分数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逾期未正式填报志愿或者逾期不确认待录取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录取,额满为止。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的推免报考和拟录取才有效; 4.同一专业只采取一种复试方式,全部线下复试或全部线上复试; 5.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复试次序依照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7.未获取本科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复试无效。 8.复试专业严格按照拟报考专业第一个志愿安排复试,复试专业即为拟录取专业,不可更改。如果考生确有需要更换报考专业,请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重新填报并参加学位点组织的复试。本次预推免复试通过考生,请按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总数达到该专业推免招生指标,将不再安排本专业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