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22〕105号)和《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023年立项指导意见》(校发〔2023〕28号)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支持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培育重大项目、重大成果等。现就学院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23年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每人每年限申请1项。
3.已获自主科技创新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新的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4.申请人申报与其所在团队研究方向紧密结合的项目,或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中有实质性国际合作内容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1)因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受到处罚,处罚期未结束的。
(2)纵向项目超过一年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未按要求执行学校科技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
(4)在站博士后。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1.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
重点支持有良好发展潜力,经过培育能够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青年教师。
(1)申报条件: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层次人才项目培育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3周岁,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层次人才项目培育的申请人年龄男性不超过36周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已显现出较大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近两年高质量申报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优先考虑。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8~10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资助。
(4)资助项目数0~2项。
2.重点科研项目培育专项
重点支持结合学校学科发展重点,开展应用牵引、问题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够经过培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重点重大类项目支持。
(1)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项目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5~10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并达到下列条件:获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获批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1项,在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等。
(4)资助项目数0~3项。
3.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专项
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积累,具备冲击湖北省人文社科一等奖及以上的研究成果。
(1)申报条件:成果奖励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有相关基础,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5 篇以上(含 5 篇,其中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 2 篇以上)或在国家社科基金指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成果专著1部。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资助周期2年,资助强度为5~8万/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教育部二等奖、教育部青年成果奖或湖北省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其他经过同行专家评审认可的重要科技成果。
(4)资助项目数0~2项。
4.新教师科研启动专项
支持新入职的中级及副高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
(1)申报条件:2023年1月1日后入职且已取得博士学位尚未办理启动经费的教师。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0-25万元/项。其中,中级职称10 万;副高级职称15万。人文社会科学类引进海外留学背景的人才,可在相应额度上增加5万。
(3)考核及结题条件:项目执行2年后予以考核,如执行情况较差,第3年停止拨款。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且至少取得一项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论文、专著、咨询报告,授权发明专利、获批国家级科技项目等。
特别说明:2023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新教师科研启动专项,由学校根据各单位实际引进人才情况统筹立项。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将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各单位新引进教师名单统一办理立项拨款手续,不在本次各单位预算额度内。
三、项目预期成果基本要求
1.作为项目成果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2.作为项目成果的软件著作权、申请或授权的专利、登记审定的品种、获得的奖励、出版的专著、获批的项目等,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作为项目成果完成转化的,需要通过学校认定。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13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书一式5份交学院办公室30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uxiao@mail.hzau.edu.cn。
联系人:朱晓 87282069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