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派类别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留基委全额资助项目):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身份赴国外研修,留学期限分别为3-6个月、3-12个月、6-24个月,费用由留基委全额承担;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即1:1配套项目):以访问学者、博士后身份赴国外研修,留学期限为12个月,费用由留基委和学校按照1:1分担。
二、申报人员要求
(一)恪守学术道德,师德师风高尚,身心健康;专业基础扎实,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突出,为本单位骨干专任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近3年圆满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管理任务。
(二)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分别不超过55、50周岁,申请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2)的合格标准,暂未获得外语合格证书的,也可申报留基委全额资助项目,但须保证在派出日期前获得合格证书。
(四)申报人自行联系研修单位并获其正式邀请函。国外研修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导师应为研究领域国际知名专家学者。不支持与在国内有两个及以上兼职单位的华人导师合作。
(五)学校优先推荐教学评分位于同职级前30%、或有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的教师,以及各实验室、平台、中心青年骨干实验技术人员。1:1配套项目优先考虑申请过留基委全额资助项目人员。
(六)选派范围暂不包括: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但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回国服务不满2年者。
三、选派程序
(一)3月28日前,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黄晓霞;
(二)4月10日前,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和申报指导;
(三)4月10日至20日,申报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人力资源部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四)6月下旬,留基委公布录取结果;学校根据全额资助项目申报、录取情况及专家评审排序情况,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推荐人选名单;
(五)9月10日至20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获推荐人员进行网上申报。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申报人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有效的出国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须明确在国外研修的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申请本次留基委全额资助项目的邀请函中提及的研修出发时间须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之间;
3.主持或参加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或学校科发院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留基委录取资格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资格自动取消,请申报人员注意合理安排研修时间并按期出国。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三)有意申报公派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可以加入QQ群102739968,以便交流相关工作事项。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管理办法(修订)》(http://oa.hzau.edu.cn/RunInfo/InfoDisplay.jsp?nID=0-2758&itemID=75),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相关通知和操作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
(五)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人力资源部会进行及时更新通知。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学院联系人:黄晓霞
联系电话:87282069
学校联系人: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32
文法学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