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6月中旬召开,根据教代会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6月10日—7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内容
(一)涉及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
(二)学校综合改革、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及建议。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提案受理:(1)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3)其它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四、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可以提出承办单位意向。
(二)提案应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包括以下三部分:
1.案名:即提交的问题或建议的题目。
2.案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五、要求
(一)提案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一名主提人和两名以上附议人(均为正式代表)签名,所在代表团负责人初审并签署是否立案意见后提交。
(二)提案以各代表团为单位集中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校工会邮箱(gh@mail.hzau.edu.cn),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为“提案:××(单位)—××(提案人姓名)”,纸质版送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15室,联系人:吴力,电话87282053)。
六、提案办理
教代会提案审查督办委员会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并负责向教代会报告。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进入提案交办程序,未被立案的提案转为建议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参考。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表
华中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