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现就落实“学史明理”专题学习研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体师生支部应在本周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教工支部应主动邀请联系本支部的院党委委员和学校的联系领导参加学习交流。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精神;
(三)继续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奋斗史,开展“学史明理”专题研讨;
(四)学习贯彻《部党组第七巡视组组长白晨光在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和《校党委书记高翅表态发言》;
(五)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宣传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规定和党员不能信教有关理论文章。
四、学习要求
1.认真完成学习内容。各支部要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已于上周集中学习《部党组第七巡视组组长白晨光在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和《校党委书记高翅表态发言》,开展了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宣传教育的支部可重点学习研讨其他内容。
2.丰富支部学习形式。各支部可采取师生党支部联动学习、针对每项学习内容安排专人领学、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学习研讨,可充分运用红色教育基地资源和新媒体资源开展实地考察学习或观影学习等,确保支部成员充分参与,学有所获。
3.落实相关活动记录。各支部及党员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手册》中规范做好相应工作、学习记录,支部委员要遴选1-2篇典型发言和2-3张支部学习照片于4月24日(周五)10点前发送至1793554457@qq.com,如支部单独撰写了宣传稿件可随邮件一同发送,学院审核后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
1.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
2.习近平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
3.关于印发《教育部党组第七巡视组组长白晨光同志在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和《校党委书记高翅同志表态发言》的通知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