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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12年推免复试方案

来源: 时间:2011-09-23 点击数: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

组 长:钟涨宝

副组长:马华力、吴春梅

成 员:杨少波、鄢万春、彭光芒、刘旭霞、张翠娥、霍军亮

2.学院原则上按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首席专家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其中指定1人负责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指定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等工作。

二、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一)主要形式

复试可以采用面试、笔试、实践环节考核等多种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一般不少于15分钟。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在考生复试登记表上进行现场记录。

(二)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参与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 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可指定1-2名本专业英语语言能力较强的教师或请1名本校英语教师负责测试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2)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进行考察。

(3)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三、复试安排

分学科点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8日—14日,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文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

1. 复试成绩

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其他形式考核占80%。

2. 拟录取名单公示

严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0月15日—17日在文法学院公告栏公布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三天。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87286889、87286891。

3.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文法学院

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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