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层次:硕士一级学科代码:1204授管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社会保障专业学术型硕士学位旨在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保险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经过本学位的培养教育,使得研究生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在本学科内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社会保障和相关领域的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或成长为能胜任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经办、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员工福利管理、民政工作和非营利组织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一)学科简介
社会保障专业是公共管理一级学科门类下的一个二级学科专业。社会保障学是研究以政府为主体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的学科。本学科对社会保障宏观政策、社会保障管理运行体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与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并具有很强实践性特点的学科。本学科研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调节社会分配,以促使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华中农业大学社会保障二级学科依托学校农科优势,重点研究农村公共领域和公共部门的社会保障现象和社会保障问题,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运用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开展交叉、综合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服务。
(二)研究方向
1.社会保险
研究人口老龄化和风险社会背景下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的现实需求、行为选择及制度模式,探索城乡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2.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
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的基本理论、原则、内容和特点,探讨经济发展水平、分配政策和制度安排对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的历史和现状,探索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发展的规律与趋势。
3.社会救助与贫困治理
研究城乡反贫困与社会救助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探索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构建、公益慈善、扶贫救济的内在规律和反贫困的政策措施。
4.中外社会福利思想
研究追踪国外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思想和理论方面的前沿发展,探究前沿理论对中国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实践的借鉴作用和适用范围;深入调查分析中国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生动实践,提炼和总结具有本土化特色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
三、培养方式
社会保障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
导师教书育人,关心研究生全面成长。
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注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提前至2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学分要求
1.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低于7学分,一级学科核心课6学分,二级学科核心课6学分。
2.必须选修一门全英文课程。
3.本研贯通课
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专业基础及课题研究需要,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本科生专业核心课程、本科通识课,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成绩,列入研究生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最多不超过2门,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
(二)课程目录(见附录)
六、培养环节
(一)入学教育
研究生在入学后必须参加入学教育,进一步了解校情、院情,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组)指导下,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研究生培养要求、研究生个人特点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学术活动、实践活动、论文选题等内容。
(三)文献综述(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书目及重要专业学术期刊,具备文献综述写作能力。文献主题与导师商定,字数不少于8000字,由导师审核。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四)学术活动(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其中2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听学术报告、参加学术研讨会、做公开学术报告等。每次活动必须做科研记录,由导师(或导师指定专人)签字审核评定。
(五)实践活动(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本学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多种形式参加实践活动(包括助研、助教、助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形式),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完成社会实践报告。实践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由导师审核。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培养独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综合体现。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方可毕业并获得学位。学位论文工作包括如下环节:
(一)选题
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并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于第三学期提出论文研究计划。选题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展开,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开题报告与论证(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会上对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经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确定选题可行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写作。
开题报告包括:摘要;立论依据(研究问题的由来,与选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综述,选题的目的与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论文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基础与已有进展;计划研究进度;预期目标及本研究创新之处;主要参考文献;经费预算;导师意见;选题评议;学院审核等部分。对开题与论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参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开题报告写作规范》。
开题论证:学院、学科或导师集中组织开题论证;导师指导小组成员为论证专家组重要成员;专家组对研究生开题报告充分论证,提出质疑,形成明确的选题评议意见与建议;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开题报告。
(三)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与研究结果、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全面总结,是反映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申请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具体要求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四)中期检查
本专业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将在第五学期展开。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阅论文,写出评阅意见。通过评阅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方可进行答辩。
申请论文答辩的成果条件、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要求等具体要求参见《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工作细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
(六)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并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方可申请获得硕士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及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附录:课程目录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开课单位 |
备注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3142100010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31421000100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6 |
秋季 (第1学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312210001001 |
硕士生英语 |
2 |
32 |
秋季 (第1学期) |
外语学院 |
|
204210007002 |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 |
1 |
16 |
秋季 (第3学期) |
研究生院 |
线上课程,二选一 |
204210007001 |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研究生院 |
315210002002 |
公共管理思想史 |
1 |
16 |
秋季 (第1学期) |
公管学院 |
|
学科核心课 |
315210003001 |
中级公共管理理论 |
2 |
32 |
秋季 (第1学期) |
公管学院 |
|
315210003002 |
中级公共政策分析 |
2 |
32 |
秋季 (第1学期) |
公管学院 |
|
311210003006 |
高级社会研究方法 |
2 |
32 |
秋季 (第1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3007 |
社会保障理论 |
2 |
32 |
秋季 (第1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3008 |
社会福利思想研究 |
2 |
32 |
秋季 (第1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110003001 |
社会保障学科前沿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
选修课 |
专业课程 |
311110004003 |
社会保险专题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110004002 |
养老保障专题 |
1 |
16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20003003 |
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研究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3003 |
中级社会统计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选修课 |
专业课程 |
311210003004 |
质性研究方法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
306210004032 |
金融风险管理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经管学院 |
|
311210004004 |
经济社会学专题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4006 |
人口社会学研究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3002 |
西方社会学理论 |
2 |
32 |
秋季 (第1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4008 |
性别与家庭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4005 |
政治社会学专题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3005 |
农村社会学研究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4002 |
社会分层与流动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20004001 |
老年社会工作研究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20004002 |
精神健康服务专题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4045 |
教育社会学研究前沿 |
1 |
16 |
秋季 (第1学期) |
文法学院 |
|
311210004046 |
文化人类学专题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学科交叉课程 |
306110004006 |
新制度经济学前沿专题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经管学院 |
|
306210004005 |
人口经济学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经管学院 |
|
311110005001 |
社会法专题 |
1 |
16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
全英文课程 |
311110006001 |
Selected Readings of Social Security (社会保障经典选读)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必选一门 |
311210006005 |
Social Psychology Research (社会心理学研究)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311210006004 |
Community service and community construction (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 |
2 |
32 |
秋季 (第3学期) |
文法学院 |
311210006001 |
Special topics in Organizational Sociology (组织社会学专题) |
2 |
32 |
春季 (第2学期) |
文法学院 |
本研贯通课 |
3113009006 |
社会学导论 |
3 |
48 |
秋季 |
文法学院 |
|
311300007120 |
数据分析与统计软件应用A |
2 |
32 |
春季 |
文法学院 |
311300007024 |
结构方程模型 |
2 |
32 |
秋季 |
文法学院 |
3113009544 |
追踪研究与数据分析 |
1 |
30 |
秋季 |
文法学院 |
3113009480 |
中国社会思想史 |
3 |
48 |
春季 |
文法学院 |
备注 |
选修其他学科学术硕士或博士的核心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视同社会学专业选修课程。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本科通识课程必须全程跟班学习,参加课程活动和考试,任课老师对选修本科课程的研究生要提出更高层次要求,布置与课程相关的研修任务。各项考核合格后获得课程成绩,该成绩列入研究生成绩单,且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注:最多认定2门本科阶段课程的学分,最多认定4个学分,如果两门课程学分总和超过4学分,则仅认定最高学分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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