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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要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供机制保障

来源: 时间:2009-04-03 点击数: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笔者认为,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构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工作机制,促使领导干部养成坚强的党性。

努力构建教育培训机制,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打牢理论基础

理论上的清醒是党性坚强的基础。领导干部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就会丧失信仰,迷失方向。只有加强理论学习,掌握科学系统的理论知识,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局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把握大局;才能在重大问题上强化政治敏感性,明辨是非,始终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在市场经济下抵住各种诱惑和腐蚀,坚定政治信念,保持高尚的个人追求。组织部门要不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特别是抓实党性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要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党性教育。组织广大领导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领导人关于加强党性修养的有关论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党性。当前,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开展一系列的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自学、自查、自省活动,突出抓好党性党纪党风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纪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内容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占有较大比重,有计划、系统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形成党性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在培训方式上搞活党性教育。要着力改进方式,改变理论学习的枯燥性,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现场参观等多种教学方式,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正反对比教学,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挖掘党性教育方面的正反典型,生动形象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党性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要在培训考评上抓实党性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考评,建立起领导述学、群众评学、组织考学的考评机制。要求领导干部在每年的述职报告中报告当年的学习培训情况,特别是党性教育有关情况;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学习档案,详细记载学习时间、内容、课时、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每年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结算,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的,在第二年上半年补学,确保领导干部有足够时间参加系统的理论学习;每两年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党性党纪党风知识占较大比重的政治理论知识考试,对成绩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成绩不合格且排名在后二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免去其职务。同时,引入群众评议机制,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特别是党性教育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学习。要在工作实践中深化党性教育。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有计划地安排各级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重点项目、重大党内活动工作机构中挂职和任职,从事急、难、险、重工作,在实践中提升能力,增强党性。

努力构建监督管理机制,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环境

外界监督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保证。纵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规案例,究其原因,往往是群众不能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同级不想监督、上级监督不到位,导致领导干部放松修养,党性弱化,走向堕落。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着力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环境。一要深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实现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加大党务公开力度,拓宽和疏通监督渠道,提高党内一般同志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性。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问责制、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等等,从制度上保证党内监督。要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不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党组织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制度不落实的现象。要教育和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把党内监督作为党组织保护领导干部的有效措施,把党员监督作为党员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的的现实表现来看待,从而积极主动的接受监督。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深入了解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了解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情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拓展社会监督。建立社会各界参与的监督网络,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情况监督。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有效、有序地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的举报。通过开展民意调查、不定期邀请群众代表参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座谈会或是考察谈话,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反映和意见建议。聘请责任性强、原则性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担任监督员,既直接监督领导干部,又联系群众,充当党组织与普通群众的联络员。要将领导干部参与的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通过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要强化部门监督。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人大、纪检、政法、信访、计生、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各单位在工作中了解到的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方面情况进行汇总,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挖掘典型,交流经验,研究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意见和建议。

努力构建科学的考察任用机制,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导向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一个导向问题。选党性强的人,就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选党性不强的人,就容易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不讲党性的歪风邪气。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构建科学的干部考评任用机制,重用那些党性强、有能力的干部,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导向。一要在制定考核标准上突出党性内容。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要把德放在首位,并把党性修养作为德的核心内容,把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求真务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执政为民等列为党性修养的评价要点,并制定具体要求,贯穿到考察任用全过程。在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环节中,对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具体要求实行量化,由参加测评和民意调查的人员进行打分;在谈话环节中,要拓宽谈话对象,延伸到领导干部居住地街道、社区干部和群众中;在谈话内容上,既要了解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德的表现,更要了解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或原则性问题上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立场,了解他们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党性修养。二要在干部任用中依靠群众甄别干部的党性。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干部选任工作的机制,依靠群众力量识别干部的党性,真正把那些党性强的干部纳入组织视野,防止那些党性修养不合格的干部得到提拔任用。三要在用人导向上建立党性要强的风向标。大力倡导和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那些重才轻德的做法,坚持在党性修养好的前提下,注重选拔那些有能力和实绩突出的干部,在社会形成德是第一位的,只有党性强、德的表现好的干部才具备提拔重用的资格,从而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形成良好的品德和坚强的党性。

努力构建惩罚处理机制,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供强制措施

对党性不强,作风不好,特别是对行为违纪违规的,要加大惩罚处理力度,让领导干部不敢放松党性修养,不敢违反党性原则,不敢触犯党纪法规。要建立起组织、人事、纪检、司法、宣传机构密切联系,协同运作的惩罚处理工作机制,多方位地对党性不强特别是违纪违规的领导干部进行惩处。对已经构成违纪违法的,要积极协助纪检、司法部门收集证据,掌握情况,按照《党章》和法律给予相应的惩罚处理,并落实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等待遇上;对没有构成违纪违法的,结合干部考察情况,确属党性不强的,要采取诫免谈话、严肃批评教育等措施,经教育不改的,及时调整职务。要联系宣传部门,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让其声誉受损、威信扫地,又对其他领导干部发出警示。要专门建立工作台帐,详细记载领导干部受惩罚处理的情况,将其列为党组织加强党性修养的重点对象,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同时,在研究干部任用时,对照工作台帐,对受惩罚处理的领导干部在处理期限内不提拔重用,过处理期限不久的,也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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