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7日,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教授在我校人文楼M107做题为“走向开放与包容的中国金融法制”的讲座。参加本次讲座的有文法学院法学系李长健教授,汤建华老师,张迎春老师和部分法学系本科生。
冯果教授从五个方面与学生畅谈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中国金融法制变革。一是金融社会化与社会金融化时代。所谓金融社会化,即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很多需求包括衣食住行都与金融打交道,致使社会运行的逻辑也按照金融的逻辑规则运行,就自然出现了社会金融化。社会越来越受金融规则的影响,金融法的社会属性也越来越浓厚。二是经济全球化时代。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资本的转移和输出越来越频繁,各国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这就要求我国金融要具有适应时代要求的竞争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三是金融网络时代。随着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网络对金融也产生了重大影响。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网上金融业务走进寻常百姓,网络金融发挥着强大的作用。四是社会转型与贫富分化时代。在贫富分化加剧的当今,金融对社会发出的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需要深入考究。
冯教授指出我国金融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金融业本身的封闭性,它排斥竞争,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金融市场。二是金融市场的分割,使资本不能在各地区自由流动,从而导致资本的低效率使用。三是我国金融市场是高度行政化管制的市场,这自然使市场丧失了灵活性和自由性,而这一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显现。四是金融业不具有市场化,要提高眼界,改革不能只局限于经济领域,要将金融业融会在其社会意义上。
第二方面则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政策下,进行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竞争与包容,即金融深化与民生。改革应具有开放性,对内准入与退出,对外减少跨境金融活动管制,总体上消除金融体系运行障碍,使竞争与包容二者共存。至于民生方面,既要通过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促进宏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通过涓滴惠及普通民众;又要依赖于金融市场结构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建立和完善金融福利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畅通普通民众受惠于金融发展的途径。
接下来冯教授从两个走向浅谈法律制度回应的整体思路。第一个是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其核心是放松金融管制,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目标是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结构。第二个是从金融排斥走向金融包容,从内外两方面实现金融普惠。要灵活管制,排斥在固定僵化体制外的金融对象。
第四大方面是确认市场决定性作用,稳步推进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的市场化;稳步推进利率、汇率的市场化;保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以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最后冯教授简单阐述维护社会公平,促进金融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路径。一是破解城乡二元金融结构,保障金融支持农业发展。二是畅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三是协调金融发展与社会整体福利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