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7点,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程信和教授在四教C305开展了题为“市场经济法治化之路——关于‘在宪法统率之下,民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协调发展’的思考”的讲座。文法学院副院长李长健教授、法学系教师及学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程教授首先介绍了“1+4”的理念,即经济宪法加民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以宪法中的经济法规统率“民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的发展。对于反垄断法是否属于经济宪法,程教授表示,无论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反垄断法都不属于经济宪法。程教授就民法典编撰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指出民法典的编撰是个长期的过程。程教授表示,对作为私权利的民法典的设计应以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主线,用总则编带领分则编,体现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兼顾专业性和通俗性,以便于理解和应用。
随后,程教授就“在调整国民经济运行关系中,‘四法’应如何协调发展”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他认为应该按照政府、市场、社会边界的划分,正确发挥“四法”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理应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要补齐经济法制度、社会法中涉及经济关系制度、行政法中涉及经济关系制度的若干短板。最后,程教授阐述了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困难,并就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就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困惑向程教授提问。他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并高度评价了我校学生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的精神。最后,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对程教授的精彩演讲表达了感谢。
通讯员:吴夏楠,张文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