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8:30,第六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暨湖北省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在我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举行。本次大会由湖北省法学会主办,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及农民权益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承办。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科员甘炜,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会长、农民权益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学科首席执行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长健以及来自各省市的领导、专家、学者参加本次论坛。大会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书记刘大洪主持。
开幕式上,首先华中农业大学副校长李崇光教授致欢迎辞,对到场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嘉宾介绍了华中农业大学,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李崇光教授致辞完毕,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进行了发言,他从打造三农主阵地、立足研究积极开展活动、博采众长与外交流三个方面总结了自2011年来法年会所做的贡献,提出了对未来工作的希望。紧接着,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会长、农民权益保护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长健对过去六年的农业法年会作了总结报告,他强调:“三农问题的法律体系化思考非常重要,我们需要理论引导,加强协同研究,协同攻关,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经过短暂的茶歇,论坛主题报告于十点整正式开始。其中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硕士点负责人陈乃新就经营权及农地流转的法学思考作出报告。老师首先指出经营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这一事实。经营权也并不是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以占用、使用为主要内容的财产权。老师还对劳动力和宪法依据做出报告以及经营权的使用做出报告。老师指出中央提出的“三权分置”是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依据宪法把劳动权纳入劳动力的框架,以此来确定经营权的属性。
随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唐烈英,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研究院、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荣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忠林,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博士段宏磊,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相继作了主题报告。
下午13:30,两个分会场同时进行大会专题汇报。分会场一的主题为“基本理论、土地与金融发展”。分会场二的主题为“县乡实践,城乡一体化发展”。来自各省市、高校的专家学者依次进行汇报,内容涉及精准扶贫、土地承包权的确认与保护、失地农民再就业保障机制、农村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等关系到三农的法律问题,丰富而深刻,各汇报人认真汇报,评议人全面总结评议。
文字作者:兰馨 李可
图片作者:居琦 田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