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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法学研究生复试方案

来源: 时间:2013-04-03 点击数:

根据我校、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本硕士点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经济法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李长健

成员:刘旭霞张燕王德强周帮扬尚清王虎吴彬

秘书:汤建华魏佳容

二、复试的形式和具体安排

(一)形式

复试分笔试、面试和小论文写作等三部分组成。笔试成绩30分,测试学生的经济法学基本知识的掌握与综合运用能力。面试成绩55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分。 小论文写作15分,题目是:论经济法视域下农民权益保护与发展。要求:手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有自己的观点,在面试进行前考生自主完成,面试时上交论文。

1.笔试

笔试课程为经济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科目法理学、民法2门,每门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的运用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社会实践以及外语听说能力。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3.小论文写作

(二)具体安排

1.专业笔试(专业课)

专业课:经济法学。

时间:4月12日(周五)上午8:30—10:30

地点:一教203

2.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一:法理学。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1日(周四)下午13:00—15:00

地点: 人文楼副楼A301

专业加试二:民法学。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1日(周四)下午15:20—17:20

地点: 人文楼副楼A301

3.专业面试

时间:2013年4月13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人文楼副楼A301

流程:

(1)由复试专家组组长宣布复试办法,介绍确定录取名单和产生计划内公费指标办法;

(2)介绍学科点情况及本年度招生导师;

(3)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后上交手机给工作人员暂时保存,到指定的地点候考,面试完成后到工作人员领取自己的手机;

(4)由工作人员在面试题库中按照面试题目数现场抽取当天面试所需的题目;考生现场抽取考题后开始面试,回答抽中的考题;

(5)专家提问。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包括考生回答与专家提问,即每位考生面试累计时间20分钟左右;

(6)完成专业面试后的考生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7)调剂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同意复试,并且到文法学院办理有关调剂手续,否则不办理报到手续。

(8)所有考生需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

4.心理测试

时间:4月12日(周五)上午10:40开始

地点:人文楼M609(更新,以此为准)

(三)面试成绩评定方法:专家评委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

三、复试结果

(一)复试成绩构成

学生在同时具备笔试成绩达到18分以上、英语测试成绩12分以上、复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方具备录取资格。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及公示

1.录取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注意:(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的法理学、民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严格按录取成绩排序,在录取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公费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有资格的考生中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决定。

3.成绩公示: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文法学院公告栏及文法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2日内学院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87286889。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底清理档案,对档案不到的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四、未尽事宜参照文法学院及华中农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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