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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法学院2021年综测材料提交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9-09 点击数:

各班级,根据文法学院2021年学年鉴定和综合测评工作安排,现将材料提交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辅导员、教学秘书、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团支部书记、班长和学习委员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综合测评工作。

二、请各班同学于9月16日18:00前把《学生德育、美育、劳育互评表》《学生综测计分说明》《学生综测登记表》打包重命名为“班级+姓名”提交给班级评审小组,班级评审小组做好核查、登记和存档。请严格遵守时间,过时不再接收任何材料,相应项目计为0分。

三、请各班评审小组于9月19日18:00前在班级公示《班级综测登记表》《学生综测计分说明》,公示期间出现的问题请班小组及时解释并按照《文法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做出调整,如有个别学生存在争议请反馈给对接的秘书处工作人员,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后统一答复。

四、班级内部公示无误后,请班级评审小组于9月22日18:00前把《班级综测登记表》(需班主任确认签字,纸质版提交给秘书处对应负责人)和班级所有同学的《学生综测计分说明》电子版以“班级”重命名发送给秘书处核查。

五、秘书处核查无误后,提交至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后全院公示。

附:秘书处对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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