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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先进女教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08 点击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团结凝聚女教职工力量,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在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中进一步发挥“半边天”的优势和作用,彰显新时代女性风采和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八届先进女教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对象

全校拟评选先进女教职工10名。参评对象为在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在职女教职工,曾获评先进女教职工的个人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坚持德法兼修,以文化人,忠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三)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教书、管理、服务育人成绩突出,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热忱奉献、团结同志,积极参加群众性、公益性活动,践行美好家风,在职工中享有良好声誉;

(五)优先推荐2020年度参加抗疫抗洪或湖北省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表现突出者。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若有意愿申报的老师请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作自行放弃。

(二)评审。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评审。

(三)表彰。

四、评选要求

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培育树立女职工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关爱、重视女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第八届先进女教职工申报表

文法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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