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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基层——张燕教授湖北谷城专场报告会

来源: 时间:2021-12-23 点击数:

2021年12月21日下午,湖北谷城县委书记黄克立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学习法治专题讲座暨湖北法学家谷城专场报告会”。特邀湖北省法学会农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秘书长、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农村法治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张燕,以《乡村振兴实施战略法治保障机制》为题,深入解读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参会人员有谷城县"四大家"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党政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各派出所所长等,共计200余人。

张燕教授首先大致介绍了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背景和乡村振兴战略时代价值出发,解读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内涵:产业兴旺需要法治贯彻始终、生活富裕需要法治护航、生态宜居要求法治引导、乡风文明受到到法治规范、治理有效依靠法治推进,阐明乡村振兴和法治保障之间的紧密关系。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构建完善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体系,厘清农业政策和农业法律的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张燕教授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展开全面分析,强调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旨在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法治化,以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保障作用。《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农业农村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法律,是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法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定位、调整范围、核心内容、责任设置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同时提出,应以人为本,结合地、事、权等角度构建基层乡村治理法治框架,重点把握民生保障、地权保障、社区治理现代化保障、权利救济保障四个维度。民生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地权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多元权利救济路径是乡村振兴的后盾,这四个维度相互联系,形成有效机制框架,内在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最后指出,未来需要从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力,创新农业科技,保护农村绿色生态,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与会的各级领导干部表示,通过学习张燕教授的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法治保障作用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认知,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农意识,为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践行法治提供理论指导,为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而共同努力。


通讯员:赵丹丹

审核人:王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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