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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2-14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考评和《关于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各党支部于225之前对照《华中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规程(试行)》进行自查,并提交《文法学院2021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自查自评表》;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在3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党委在325前完成对各支部的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于318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不宜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全体党员均需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学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所在支部及个人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间和地点提前向学院报备,联系人为桂恒俊。

二、工作安排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分清单报学院党委。自查自评要实事求是、逐项进行、有据可查。

2.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学院组织教工支部书记现场集中述职,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由大学生党总支统筹安排,考核结果量化标准为:好(86-100分),较好(71-85分),一般(60-70分),差(60分以下)。

3.学院党委检查考评。通过查阅党建工作相关资料、座谈、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评分。

4.按照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量化总分S=支部自评分×20%+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分×20%+学院党委检查考核评分×60%+加分项得分,计算考评总分。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党员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清华大学考察、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给高校系统回信、指示和批示精神等;(3)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4)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2.深入查摆问题。(1)深入谈心谈话。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2)对标对表查摆。支委会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华中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巡视巡察、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广大师生的新期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建质量提升源头工程”、党建“双创”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3)强化党性分析。党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3.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报告工作,通报支委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党员对支委会推动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和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会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但不纳入民主测评范围。

4.切实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为“优秀”的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采用通报、会议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明显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理。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深化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整改进展要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把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做好工作安排,压实压紧党建工作责任,精心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华中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规程(试行)》进行自评自查,对照考评指标体系找差距、找不足,推动以考评促整改、促建设、促发展,不断强化支部战斗堡垒建设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三)各党支部要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一周上报会议时间和地点。教工党支部应邀请本支部联系的学院班子党员干部及职能部门参加组织生活会,学生党支部应邀请大学生党总支相关老师参加组织生活会,学院领导干部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平等原则,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要精心组织发挥作用,要规范清晰做好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图形式、走过场,不要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四)各党支部要在225日之前提交《文法学院2021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自查自评表》;在325日前提交《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发送至1793554457@qq.com

附件:

1.华中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规程(试行)

2.文法学院2021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自查自评表

3.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5.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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