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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强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助力依法战“疫

来源: 时间:2020-08-11 点击数:

【通讯员:孟学利】8月1日至7日,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学生孟学利以河北子鲲律师事务所为活动中心,对附近区域群众展开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并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努力实现“疫情防控、普法同行”这一主旨,并以此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当前的“抗疫”奉献法治的力量。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中央关于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学生孟学利积极响应并组织开展工作。

活动前期,实践人孟学利收集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最新的法治资讯,归纳形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问答二十三问,将之编制成册,在河北子鲲律师事务所周边街道、商铺及对面的交警公寓进行发放。活动初期向附近居民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二十三问》宣传手册近两百本,并对大部分发放对象进行了大致讲解,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群众依法防控意识,保障疫情防控背景下复工复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活动中期,实践人孟学利综合考虑这次实践活动中心地的社会环境以及本次社会实践的活动内容,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工作,选定到律师事务所附近超市,主要针对超市员工进行抗击疫情法律知识的科普。考虑到当天活动对象身为超市员工的特殊身份,该学生选取几个关于疫情期间以及复工复产过程中员工们较为关心的问题,诸如“在家工作企业是否需要与员工事先协商?员工是否可以自行申请在家工作?在家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算工伤吗?年假刚好请在延迟复工期间,可以撤回或者顺延吗”,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以问答方式制作了宣传册,同时现场回答了一些宣传册中未涉及的问题。此次活动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强化涉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全力支持各类生产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推动法治与经济健康发展。

活动后期,孟学利分别在河北子鲲律师事务所、采取“送法上门”以及线上微信、QQ电话等方式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医患纠纷、劳资关系、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法律事务的分析、研判,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指引。活动中,该学生主要针对疫情期间以及复工复产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同时,既解决了周边群众的实际问题,又同时加深了群众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了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送法上门”活动中,该同学来到鸿江脚轮制造有限公司的杨老板家中。鸿江脚轮制造有限公司是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一家民营企业,随着疫情的发展,复工复产成了企业经营者杨老板心头的巨石。原来,当前公司已有很多订单需要赶工制造,但至今员工复工率仍较低。一边缺工人一边又要尽快履行合同,招人又要注意防疫政策,怎么防范法律风险让杨老板很发愁。在了解杨老板的难处后,该同学向他宣讲了中央和河北省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相继出台的利好政策和优惠措施,还针对扶持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给出具体的解读,并给出了推动复工复产的建议。“你一来就解决了我的困惑,我可以放心开工啦!”听了该同学的讲解和建议,杨老板茅塞顿开。

疫情尚未结束,防疫不能松懈。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如及时春雨,不仅助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防控工作,而且引导广大群众准确掌握防疫知识,正确理解、主动支持和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措施,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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