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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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

来源: 时间:2017-07-12 点击数:

7月初至8月中旬,由文法学院法学系楼苑等共8位同学组成“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社会实践团队,赴河南许昌、浙江金华、湖北武汉等地开展调研考察活动,以深入了解各类型法律用人单位对于法科生能力和素质的具体要求。

7月10日,黄政、樊东和熊李梓在律师事务所正式展开了实习体验活动。当天,黄政和樊东在事务所师兄的带领下,整理了近百份债权人的申报表和部分案件卷宗,并和师兄深入交流了在事务所工作的心得。黄政同学表示,实践过程中了解到了事务所的作用,而这些内容是书本上未涉及的。

7月12日,朱凌寒在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正式开展实习体验活动。朱凌寒通过整理一份240余页的卷宗,感慨道:“以前只在书本里看到过刑事诉讼的过程,今天通过卷宗更加生动详细的了解了案件的办理流程。”随后,她同一名检察员到人民法院出席审判活动,亲身体会了庭审活动的全过程,也了解到了公诉人员在庭审中的具体职责、发问技巧等。朱凌寒表示,她亲身体会到了公诉科工作人员工作的不易,希望可以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知识运用的能力,为国家的依法治国进程出一份绵薄之力。

据悉,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在校大学生将学习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一个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党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过程中,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基本目标,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思想内涵。通过这几天的实习活动,同学们深刻地了解到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对于法学生不同的要求,力求在今后的学习中多多实践,成长为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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