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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9-08 点击数:

各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校党发〔2020〕29 号)精神(以下简称“宣教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讲”“考”活动。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安排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各支部安排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组织党员线上观看《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优秀作品(http://www.hbjwjc.gov.cn/info/iList.jsp?cat_id=10027)、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数字展览馆(革博公众号)。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党员参加“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

(二)开展“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在学院网站开设专栏,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宣传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故事。

(三)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校内师德师风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学习省纪委编印的《警示录》。

(四)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创作活动。组织开展廉洁作品比赛,发挥艺术设计、广告学、法学等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师生创作廉洁文化作品。

(五)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以班会、新生入学教育、党课等形式开展廉洁教育。加强新闻宣传,挖掘榜样典型,依托“青春文法”微信平台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支部要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单位“宣教月”活动。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党课、参加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聚焦主题。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这一主线,通过系列活动教育师生员工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注重实效。各支部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有特色的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增强活动教育力、传播力、影响力。请各支部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照片等资料发送至409556158@qq.com。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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