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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3-26 点击数: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0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校青〔20204号)文件精神,学校在“五四”期间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支部按照要求积极申报集体项目,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个人项目。

(二)把握时间节点。42日前,本科生申报先进个人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报,研究生申报先进个人须填写附件,学院根据评选细则进行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42日(星期四),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材料提交。申报集体或个人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支撑材料(如果证明材料不方便上传的,提交时注明原因即可,返校后学生本人提供纸质材料备查)和汇总表打包,以支部为单位重命名,本科生发送至邮箱3171985292@qq.com,研究生发送至邮箱guihengjun@163.com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教学秘书、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为组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审工作的申报、评审和上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团委书记兼任。

(二)各支部组织申报结束后,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将结果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

附件:《关于开展2020 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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