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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首批创新创业类慕课(MOOCs)、创新创业专业融合示范课程、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0-30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提升创新创业课程质量,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将开展首批创新创业类慕课课程、专创融合示范课程、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推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支持计划”实施,围绕“优质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内容、优质的教学方法、优质的教材案例、优质的教育环境”,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更新创新创业教学方法,推动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深入推进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积极推动高水平教师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金课”,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建设内容

(一)创新创业类慕课(MOOCs)

1.创新创业慕课课程主要针对现已开设的、适合网络传播、具有较强示范性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学科基础课和通识课)的升级改造。鼓励教学方法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价良好的创新创业类课程积极申报,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2.课程基于MOOCs课程特性进行建设。结合教学实际需要,对现有课程教学设计、单元内容、知识结构、课程资源、评价体系等进行改革。课程设计应包括微视频制作、进阶式测试、阶段性自测、网上教学互动、学习效果评价、教学效果评价、线下课堂讨论等。

3.课程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二)创新创业专业融合示范课程

1.创新创业专业融合示范课程要求深度挖掘和充实优质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明确各课程蕴含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和承载的创新创业教育功能。在原有教学内容基础上,能于知识传授中贯穿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元素融入教学各环节。结合专业特色,开发适合不同学生群体的课程案例。以不同学科、不同发展路径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为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的学生提供指导。

2.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鼓励运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推行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的课堂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创新思维养成,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问题能力,给予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更有针对性的训练与指导。

3.将学科、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与创新创业理念相融合,撰写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元素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更新充实课程教材,选编具有课程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案例。以立体化、多层次的考核方式代替传统的单一考核评价,通过多种手段对学生学习全过程予以记录和衡量。

(三)校企合作示范课程

1.教学内容应与行业发展密切融合。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制定并完善课程标准,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要求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

2.校企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共同参与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案例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优化。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鼓励编写校企合作教材。

3.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学队伍。课程负责人要深入合作企业了解与课程对接的岗位工作,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聘请企业高水平管理员或技术人员参与课程授课,逐步建立实力较强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专兼职课程教学队伍。

三、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申报的课程建设基础较好、教学质量较高;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课程建设方案可行性强。课程负责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课程建设上投入力度大,主讲所申报课程2年以上。

2.创新创业类慕课课程面向已经建立、较为成熟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师以及其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团队教师应具有开放共享的意愿,有热情、有积极性投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课程上线后的教学辅导、答疑工作。

3.校企合作示范课程教学团队中至少需要一名校外企业人员参与。企业人员来校上课要求工作经历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能胜任课堂教学。

四、立项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立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择优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拟定立项建设课程名单并予公布。

五、有关说明

(一)创新创业类慕课课程拟立项10门,每门课程建设经费5-10万元,学校提供录制场地及相关技术支持;建成后择优向爱课程网等教育部认可的网站推荐运行。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

(二)创新创业专业融合示范课程拟立项20门,原则上每学院重点建设1-2门。每门课程建设经费1-2万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

(三)校企合作示范课程拟立项15门,每门课程建设经费2万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

(四)各学院(部)要加强本次课程立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三类课程的培育和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体现学科特色和教学水平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各学院应为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供相应条件,随时跟踪项目开展情况,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具体建设任务。

(四)各学院(部)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交文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陈晓琳(chenxl@mail.hzau.edu.cn),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汇总表交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梦境、廖志文;联系电话:027-87285075;电子邮箱:shijianke@mail.hzau.edu.cn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创新创业类慕课(MOOCs)课程立项申报书

2.华中农业大学创新创业专业融合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3.华中农业大学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4.创新创业类慕课(MOOCs)、创新创业专业融合示范课程、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申报学院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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