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文法学院201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4-25 点击数:

文法学院201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通知

一、办理手续流程与要求

1.研究生本人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盲评审核表”一份,学位论文评阅书(学术型硕士下载文法学院硕士论文评阅书、社会工作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分别下载专用表格)一式三份(校盲评)或一式两份(院盲评),请注意评阅书中的纸张打印要求,注意不得签名;

2.参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或《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准备学位论文一式三份(校盲评)或两份(院盲评),论文封面可用白纸,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去致谢部分,以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文章等个人信息;

3.研究生5月2日提交材料到各班班长处(“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盲评审核表”一份、学位论文一式三份或两份、论文评阅书一式三份或两份),班长收齐后5月3日交文法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传播学研究生5月2日直接将材料交到文法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农村与区域发展研究生5月2日将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4.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学位论文寄往外单位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返回后,学院将结果通知导师或研究生;

5.盲评结果:

盲评类别

盲评结果

校盲评

三份均为A,视为盲评通过

两份A,一份B,需增加盲评一份,增评结果为A视为通过,增评结果为B视为不通过

两份或三份为B,视为盲评未通过

院盲评

两份结果均为A,视为盲评通过

一份A,一份B,需增加盲评一份,增评结果为A视为通过,增评结果为B视为不通过

两份结果为B,视为盲评未通过

农村与区域发展研究生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中对结果的要求执行;

如果盲评未通过,则必须修改或重新撰写学位论文,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盲评。若第二次仍未通过,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参加校盲评学生:新增学位点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第一批研究生、学校抽取的研究生;参加院盲评学生:社会学、社会保障、经济法学、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校盲评和院盲评均送往外校进行盲评,仅上交材料数量有所不同;

2.参加学校和学院盲评研究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交盲评材料,超出规定期限的视为放弃当次答辩资格,但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盲评;

3.凡参加盲评的学位论文,不经过或未通过盲评的,学院、学科点一律不得为研究生办理答辩手续,否则答辩无效。盲评通过的研究生也必须在学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4.参加盲评的学位论文,无须另请论文评阅人;

5.盲评费用由学院统一办理,无须填写转账单(暂定,如有新要求另行通知);

6.15天左右返回盲评结果,谢绝来电、来件询问。

文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4.25

学校通知链接

http://yjs.hzau.edu.cn/xwgz/xw6/201303/t20130320_26750.htm

Copyright © 2011-2020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华中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楼

邮编:430070

邮箱:wfxy@mail.hzau.edu.cn

  • 文法研究生

  • 青春文法

  • 武汉市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