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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律达”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3-28 点击数:

各班级:

“律达”企业奖学金由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校友出资设立。该奖学金旨在调动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更加发奋学习,促进该专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开展“律达”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文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二、三年级本科生;

文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法学专业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设置与奖励标准

(一)项目设置

设立优秀奖与自强奖两类奖项。其中,优秀奖16名(本科生10名,一年级研究生3名,二年级研究生3名),自强奖9名(本科生7名,一年级研究生1名,二年级研究生1名)。

(二)奖励标准

获得“律达”企业奖学金优秀奖或自强奖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人。

评选条件

(一)优秀奖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崇法律,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立志成为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

2.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二)自强奖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崇法律,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立志成为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

2.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工作成效突出。

4.2023-2024学年度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

评选办法

1.评选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综合得分由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分、综合测评成绩评分、个人汇报评分等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30%、综合测评成绩占30%、个人汇报评分占40%,最终按照学生综合得分排名择优评选获奖同学。

2.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法学专业类竞赛的可优先考虑。

3.每位同学最多可申请一类奖项。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4月3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照“姓名+律达优秀奖/自强奖”格式进行命名,本科生发送至邮箱1039699425@qq.com,研究生发送至邮箱2207486497@qq.com。

2.学院评审。4月12日前,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集中汇报,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委进行评分。

3.结果公示。4月19日前,公示获奖名单。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法学系主任、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奖学金的组织评选工作。

组 长:周治瑜

组 员:万志前 裴敬伟 汤建华 朱雪萍 苏雪纷 艾俊 王美琳 胡学谦 刘一丽 陈江珊 邓黄杰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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