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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5-24 点击数:

文法学院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的相关安排,学院启动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指标

根据通知要求,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以“一院一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依托,我院可申报1个项目;结合《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相关教学团队如有突出教学成果酝酿的,最多可再推荐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的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省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经项目学校组织初审、择优向省教育厅统一推荐,并给予经费支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注意: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其他完成人不超过4人)

1.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在申报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放宽至中级职称。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学校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少于80%。

3.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其承担的省级项目完成结题后方可申报新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三、材料提交

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1)电子版Word、PDF各一份;

2.《申请书简表》电子版Word、PDF各一份(《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3.提交时间:2021年6月30日

4.提交方式:请以“专业-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为文件夹,发送至kang@mail.hzau.edu.cn。

四、学院评审

学院将在7月1-9日间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五、线上申报

学校组织拟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湖北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网络申报评审平台网站(网址:http://jyxm.e21.cn)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具体办法见平台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学校确定项目名单后,请项目申报人加入QQ群“华农省教改交流群”:群号653129045。)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文法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A308。

联系人:康国光,电话:87281710

附件1: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2: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21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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