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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开放使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4-25 点击数:

为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使用率,文法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拟向本院师生开放部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1。实验室借用采用电话、邮件等预约登记方式;仪器设备借用需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附件2)。欢迎广大师生结合科学研究、创新创业项目、暑期实践等各类活动需求,借用相关实验室和设备!

联系人:

郭梦西/汪超,办公地址:人文楼M347

邮箱:375150622@qq.com

电 话:133 4343 8195

田海丹,办公地址:艺术馆A101二楼

邮箱:1125369459@qq.com

电 话:134 7611 4867

附件1:首批开放借用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2:《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


文法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1年4月25日


备注: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仅供院内师生使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转借和商业活动。

2.对于无人机等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借用,需有专业人士指导,或经过专业培训方可借用。

3.仪器设备单次借用天数不超过1周,连续借用天数不超过2周。

4.在借用过程中,敬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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