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文法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文法学院关于开展2021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勇于担当重任、立志全面成才,提升团组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根据学校相关精神,学院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五四活力团支部

4.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

1.优秀专职团干

2.十佳大学生

3.十佳团支书

4.十佳班长

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本科生、研究生各10

6.十大自强之星

7.十大创新创业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0

8.十大阅读之星

9.十大运动之星

10.十大文艺之星

11.优秀团员

12.百名理论学习积极分子

13.百优班团干部

14.百名阅读积极分子

15.百优运动健将

16.百名文艺积极分子

二、工作要求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程序按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二)“五四”评选推荐工作在文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注重扩大团员青年的参与,要严格工作程序,以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为单位,在广泛发动、个人班级或支部申报、学院评审的基础上产生报送学校的候选集体或个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五四”评选作为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广泛动员,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材料,注重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全面发展。

三、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43日前,本科生申报先进个人需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报,研究生申报先进个人须填写附件,学院根据评选细则进行审核。

(二)电子版材料。43日前,申报人需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支撑材料(真实,完整)和汇总表本科生发送至文法学院团委邮箱wftuanwei @163.com,研究生发送至邮箱guihengjun@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43下午6点前星期,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五四评选项目申报表

3.“五四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单汇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1330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Copyright © 2011-2020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华中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楼

邮编:430070

邮箱:wfxy@mail.hzau.edu.cn

  • 文法研究生

  • 青春文法

  • 武汉市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