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20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17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20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加入工会组织一年以上、按时交纳会费的正式会员。我院有3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家风优良;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关心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和发展;

5.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在工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6.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择扰推荐。各系部在广泛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

2.学院研究。学院综合申报情况,结合实际研究推荐至校工会。

3.评审。校工会组织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及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工会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件,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确保推荐的质量。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和推荐表(见附件),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简炼,字数在800字左右,于2021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作自行放弃。

文法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Copyright © 2011-2020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华中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楼

邮编:430070

邮箱:wfxy@mail.hzau.edu.cn

  • 文法研究生

  • 青春文法

  • 武汉市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