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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5-28 点击数:

校党组[2013]7号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了规范有序、准确高效地做好我校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方式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在核准主送单位后,应及时上报所在党支部,并由本人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取、签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转交至所去单位党委组织部门。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党组织。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无特殊原因,学校一般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推免、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对于推免、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转接组织关系;对于推免、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校内人员异动方式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4、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参照“暂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办理。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反馈

毕业生党员到所去党组织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政挂号信反馈给原就读的学院党委、党总支。毕业生党员的回执联由各学院负责查收、催办并存档。如在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三个月后,尚未收到回执联,学院应去电或去函接收该党员的党组织或党员本人查明情况,予以催办。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改派的办理方式

已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由现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工作单位。未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原就读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备案,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校正手续。超过有效期或未备案的,组织部不再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学生签名确认后,6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持Excel表格打印稿和《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必须盖有党组织公章和经办人签名)到组织部领取省外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按照要求自行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1日前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和省内)到党委组织部审查、盖章;7月1日前将《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EXCEL格式)定稿发到组织部邮箱(zzb@mail.hzau.edu.cn)。

2、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2013年6月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时间统一为2013年6月30日。

3、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应全部装入学生档案。应在6月11日前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和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鉴定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入党材料在装档过程中应做好登记手续,以免造成入党材料丢失,同时要注意保密。入党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预审材料综合报告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申请人自传、《优秀团员培养考察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函调(外调)证明材料、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2013年毕业生党员档案装订、转接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在9月10日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

4、9月5日前将《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发到组织部邮箱(zzb@mail.hzau.edu.cn)。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学生党员信息,将毕业生党员名单与我校党员信息库内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严格规范地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要加强教育。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党员责任,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要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到工作岗位后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敬业奉献,开拓创新,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3、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作用。毕业班党支部开要在毕业生论文答辩、派遣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附件:1.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

2.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报告单

3.2013年毕业生党员档案装订、转接登记表

4.《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填写说明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

填 写 说 明

一、基本要求

2013年毕业生党员,无论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省外、省内,还是保留在学校,其信息都要登记到《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上,不要漏掉任何一个毕业生党员(包括研究生、普教、成教、高职、自考等学生的信息),确保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保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顺利进行。

二、填写说明

1.转到省内的“编号”栏填写规则为:学院简称首字母+2013(年)+01(学生类别,本科生为01,研究生为02,成教自考生为03)+001(顺序号,从001编起),如植科院第一名本科生党员编号为:ZK201301001;省外和校内的不需要填写编号。

2.“学院”栏请填写学院简称;如植科、资环、生科等。

3.文字之间不要使用空格,如姓名为“张三”,输入“张三”,不要输为“张 三”。

4.“学历”栏视不同情况分别填写“专科”、“本科”、“研究生(硕士)”或“研究生(博士)”。

5.“入党时间”输入时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入党时间为2011年5月8日输入为20110508。

6.毕业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在毕业离校之前按程序,符合正常转正条件,应及时转为正式党员,作为正式党员转出,在“党员类别”中填写“正式”,否则作为预备党员转出,在“党员类别”中填写“预备”。

7.“毕业生所去单位”指毕业生毕业后所去的工作单位或其档案接收单位,从省一级填写起,不要使用简称。

8.“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如果不清楚,请毕业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需要写清所去学院或单位。

9.“省内或外”栏填写“省外”(指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以外的)、“校内”(指考取本校研究生、留校工作或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不转出的,属于此情况的请在备注栏中分别用“考取研究生”、“留校工作”标明)、“省内”(指组织关系转到湖北省内本校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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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温 馨 提 示

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你毕业时需携带的重要材料之一,因为她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为确保你的组织关系顺利转接,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

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准确称呼→到学院党委登记党员组织关系去向→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由学院党建辅导员到组织部办理转出盖章→介绍信发放给个人携带→个人仔细核对→凭介绍信到单位办理转入→个人督促寄回回执。

2.离校前必须办理,报到时若没有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任何单位党组织都无法认定你的党员身份。离校毕业生党员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将要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信息,主要指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准确称谓,即介绍信正确抬头称呼,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将信息报学院党建辅导员处登记备案。

3.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填写有错误需要更改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院党组织反映,由学院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到组织部统一办理更改手续。

4.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须向学院党委和组织部报告,做出书面说明,学院党委出具证明,组织部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处理。

5.个人亲自办理。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必须亲自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报到,办理转入手续。不得随意交给他人办理。特殊情况通过机要和特快专递邮寄,收件人应为持介绍信本人查收,负责邮寄的党员同志必须保留好邮寄存根以便备查。组织关系接转时效三个月,过期自动失效。

6.在有效时限内及时“落户”,逾期自动失效。要注意,在省内外工作、学习或托管的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于工作、学习或托管单位立即落户。工作单位暂未确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托管或转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个人居住地党组织等。

7.组织关系“落户”后,及时寄回“回执联”。毕业生党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履行义务的原则在组织关系落户后三个月以内将回执联寄回所在学院党委,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

8.工作单位变更或修改等必须在三个月内回校修改。若因工作单位变更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地点有误等原因,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三个月内)回校更改,不得延误时间。

9.留校工作和继续在本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由学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其他手续参照一般程序进行,务必确保本人党组织关系顺利转接,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中写明具体学院或单位名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留校工作或读研。

10.学校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党组织。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11.毕业生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是组织观念淡漠、违反党纪的表现,造成自行脱党的,学校将不得不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12.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作为学生档案的一部分,在学生离校前已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例:人事档案转往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则入党材料也一并转往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入党材料是党员按规定程序被发展为党员的凭证,只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才可作为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依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可以不是同一单位(例:某毕业生党员毕业后,如符合相关政策可将人事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但按有关规定该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不可因档案未转出而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时仍为预备党员,为了便于毕业后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应将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同一单位(例:某生毕业时将组织关系转往家庭所在地居委会党组织,将人事档案托管于人才中心,这样不利于毕业后办理转正手续,可将组织关系一同转往人才中心)。

预祝全体毕业生党员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我已经认真阅读《华中农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如有延误,接受学校党组织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规定实行的处理。毕业后,我将按照《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工作,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毕业生党员签名:

2013年 月 日

(此件一式两份,分别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和学院党委保存)

附件:2013年组织关系转接通知(组织部文件定稿).doc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doc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xls

填写《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填写说明.doc

党员档案装订、转移登记表.doc

201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报告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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